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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使实验人员熟悉动物实验的相关操作流程,了解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范围:

在实验动物学部开展实验和拟开展实验的实验人员;

3、内容:

3.1在实验动物学部开展实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实验动物学部实验设施准入资格;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部管理规定,接受学部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2实验人员先在中南大学实验动物学部网站上下载专区下载并阅读实验动物管理系统(新版)使用说明书,登陆实验动物管理系统(新版)进行实名注册,在管理系统内下载《中南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表》,按要求完成常规动物实验伦理方案审核申请;

3.3伦理审核通过后,实验人员在实验动物管理系统中申请订购动物,工作人员根据空余笼位情况处理订购单,会提前在“实验动物在线服务QQ群”(群号179250455)公布动物领取通知。

3.4收到动物领取通知后,实验人员须及时赶到实验动物学部,在一楼前台办理动物领取手续,凭“中南大学实验动物申请单”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领取动物,实验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无质量合格证的或外包装有破损的动物。将领取的动物运到预定的楼层传递间,经消毒液喷洒、紫外照射消毒后传入屏障设施,实验人员凭签订的《动物实验委托饲养服务协议》、《中南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表》以及动物领取联单,到学部一楼监控室先阅读《中南大学实验动物学部安全和规范操作承诺书》并签字后录取指纹,再进入屏障设施内接收自己的动物,根据屏障内管理人员安排的饲养间和笼位安置动物。

3.5未经学部相关负责人批准,课题组或个人自行购买的动物(含基因工程动物),一律不得进入本学部设施。

3.6实验动物学部每天对外开放,动物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7:30,周六周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8:30-17:00。实验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非必要或特殊情况,不接受延时加班申请。

3.7实验动物饲养人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天填写“动物实验情况登记表”,课题组动物笼位数量有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饲养人员,避免产生动物饲养费多扣或少扣的情况。

3.8实验结束后结清所有余款,携带实验动物合格证到一楼前台索取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3.9实验动物学部有权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实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扣分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在相关范围通报,同时向实验人员的导师、所在科室或主管部门通报,情节严重者实验动物学部有权禁止该实验人员进入学部,所有因违规造成的后果由实验人员承担。

3.10实验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出屏障设施,以下情况不得进入屏障环境:

3.10.1禁止留长指甲,留胡须、着浓妆者进入屏障环境。

3.10.2皮肤有损伤、炎症或对动物有过敏反应者不得进入屏障环境。

3.10.3发热或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动物房,待其恢复正常健康后方可进入。

3.10.4饮酒后不得进入屏障设施;

3.10.5未取得设施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学部动物房。

3.11个人物品如钥匙、手表、手镯、戒指等饰品(包括手机)禁止带入屏障环境。

3.12实验必须品,需带入实验动物设施时,必须经工作人员检查同意,在工作人员的指导配合下,根据物品的性质通过相应的消毒灭菌后方可进入,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动物设施;

3.13通过指纹识别门禁进入设施,不得随意带他人进入设施;进入设施后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其它房间、不得动用他人的实验动物及物品。

3.14进入屏障设施后,不得摘掉口罩和帽子,不得抓头挖鼻、摸脸搓皮。不得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3.15走出屏障设施的人员,如需重新进入,需重新更换洁净服,按规定路线进入,否则不得进入。

3.16实验结束后必须将实验室清洁整理干净,废弃物分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统一处理,由污染通道运出,放到指定位置。

3.17离开时做好记录,将实验工作服、拖鞋、手套、口罩等放到指定地方。